湖北日报讯(记者吴汉、通讯员陈波、郑方、蒋林)“税务稽查再也不打人海战术了。原来一个稽查案件限时60天办结,现在采取电子稽查一般半个月结案。”昨日,武汉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介绍,采取数字化稽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原来税务稽查主要依靠人工到企业查阅凭证、账本。有的企业几年的账务多达上万张凭证,光人工翻阅就得几天,企业还得派人协助,耗时费力。
2013年,该市国税局开发数字化稽查系统,去年逐步向全市各国税稽查局推广。稽查人员先到企业拷贝财务数据,通过电子稽查系统进行自动分析比对,找出疑点,根据疑点再到企业详查账本,确认或排除可疑处,并就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简单地说,就像看病,先做B超,发现可疑后再详细检查,以确定病情。
该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检查科副科长陈实说:“前不久对一家建筑企业检查,该企业3年来的工程项目多达52个。过去光是抽查凭证,就得几个人花上半个月,现在通过电子稽查,一天内就将该企业的成本、收入、费用、毛利核查清楚。而且数字化稽查还留下操作痕迹,能有效杜绝人情案等现象发生。”
去年,该稽查局运用电子稽查结案334件,查补收入1.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