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路行车安全通行,根据《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拟对G98环岛高速公路K155+100左幅处万宁市境内石梅互通入口公路用地内一座柱体严重锈蚀、存在倾斜有坠落坍塌危险的单立柱双面广告设施进行拆除处理。请上述广告设施权属单位(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我大队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拆除过程中阻挠或妨碍执法人员履行公务、影响拆除工作进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庭提出行政诉讼。联系地址: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稽查一大队(海口市城西路1号嘉茂商业大厦509室),联系电话:68953809。
特此公告。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稽查一大队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