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玉珍)“党委政府重视,政策措施扎实,江西污染减排工作有特色、有创新……”7月13日,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组向省政府反馈核查情况时,对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据介绍,我省把污染减排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加强减排项目建设与运行、完善监测体系、实施激励约束政策、强化责任考核问责,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了解到,我省在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中,将国家下达的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目标任务,分别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完善保障措施。将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分别达到80%、95%和75%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同时,我省严格按照《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对各地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地的综合考核之中。今年,省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对污染减排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对2014年运行较好的污水处理厂按照0.1元/吨给予奖励,并对实施了脱硫脱硝除尘且运行正常的火电厂给予电价补贴。
此外,通过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并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等措施,大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截至6月底,今年全省339个重点减排建设项目,已完成259个,其中,国家责任书项目14个,国家大气限期治理项目140个,省重点项目105个。为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我省逐月对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网络核查,并按季度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及时公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与此同时,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减排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情况的日常巡查,对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11459家,其中,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6起,罚款2155万元,责令停止建设企业340家,限期治理(整改)企业2484家,停产企业620家,关停取缔各类企业932家。
省环保厅负责人说,有力的政策措施,使我省污染减排效益进一步显现。预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达2.41万吨、0.34万吨、3.60万吨、4.10万吨。今年1月至5月,全省地表水Ⅰ类至Ⅲ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为80.9%,较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11个设区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5.0%。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分别达到80%、95%和75%以上,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