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严运涛、通讯员熊阳生)1日,团风县委第一、二、三巡查组分别进驻县工商局、县国税局、杜皮乡,正式铺开巡查试点工作。
今年5月,团风被省委、省纪委确定为全省巡查工作试点县。该县探索建立县委巡查工作制度,把上级巡视监督的职能延伸到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求巡查组严格按照巡查程序运行,不得随意缩减工作程序。同时,巡查组坚持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干预被巡查单位日常工作。
县委巡查的对象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采取日常巡查、专项巡查、突击巡查三种方式。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作风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团风县委决定,对2014年党建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县工商局、县国税局、杜皮乡展开首轮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