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出台规范、创新考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湖南日报7月10日讯(记者 徐德荣 通讯员谭诊利)7月初,衡东县国土、规划、环保等11个部门的12名行政执法人员,来到县人民法院与县政府法制办跟班学习2个月。据了解,衡东县这次在全县2100名行政执法人员中遴选150人,分期分批到相关部门、单位跟班学习,以强化其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近年来,衡东县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打造“法治政务”新环境。去年,该县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对行政执法资格、权限、方式、步骤以及证据采信等进行明确规范。同时,明确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大内司委等部门承担执法监督工作,开通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添置执法记录仪、摄影机等专业监督设备,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台账,对违法及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登记、督查,确保执法合法、文明。
衡东县还创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将考核计分改由考核组、县级领导、监督单位、乡镇分别进行,有200多人参与评议考核,涉及面广,计分不记名,改变了过去考核“听汇报,看材料”的形式,杜绝了“人情分”、“关系分”。并出台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为行政执法套上“紧箍”。
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出,衡东县行政执法越来越规范,群众满意度日益提升。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县在全省综治民调中排名较去年同期上升4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