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维
近日,接连读了王华的短篇小说《歌者回回》、《香水》、《逃走的萝卜》、《在天上种玉米》、《天上没有云朵》、《埃及法老王猫》、《一只叫耷耳的狗》,总体印象是:把握时代脉搏,关注平民生活,对土地有着执著的爱,深沉的爱。王华的小说关注人的内心世界,她从观照人的内心着手,将人的内心看得真真切切。
《埃及法老王猫》通过对徐丽平为了出人头地,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从乡下到镇上做生意,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读高费,然后到城里陪孩子读书,最后搬到市里刷马桶做清洁工,后来回老家厚着脸皮给亲戚朋友借钱装修房子等等一系列活动,塑造了徐丽平这样一个为了摆脱农村,追求进入上流社会阶层,一心要做一个城里人的农民形象。她脱离实际,不自量力,好高骛远,四处张扬自己的孩子考上了大学,在城里买了房子,养了埃及法老王名猫,包括穿别人送的名牌旧衣服等等,时时处处都在显示她高人一等。其实,她是为了面子而活着的,但没想到把孩子一步步往绝路上逼,最终导致孩子反目成仇。一个为面子不顾一切的小人物心理,被刻画得入木三分。
《歌者回回》中说:“这职业怎么就让人瞧不起了?要是让人瞧不起又哪来那么多人出那么高的出场费来请你去演唱呢?”从孟回回找朋友的艰难可以看出,人们对职业的看法,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不是钱多就是好职业,不是钱少职业就不好。
《逃走的萝卜》告诉我们,人在很多时候,都一直活在别人的眼里,希望出人头地,希望与众不同,希望比别人高一等。然而,当你功成名就可以展示、炫耀、卖弄的时候,别人却并不在乎,并没有把这份成功当一回事,这时你会莫名的烦恼,感到很没劲,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作品中折射出时代变化与人间世相的逻辑关系。
王华的很多篇什,都写到从乡村到城市务工的人群的生活。这源于她对农村生活比较熟悉,写起来得心应手,反应了她对农民工的生存境况的关注,体现了一个作家的良知。比如最初的《桥溪庄》、《香水》,都用了相当的篇幅来叙写民工生活,尤其是《老北京布鞋》,充满了对农民工的同情。
《逃走的萝卜》写大集体时,人们都想把美好的东西变为己有,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产生活。小说揭示了当时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结构巧妙,末尾一波三折,出人预料。开始以为萝卜是别人偷的,没想到“偷”者原来是母亲。这结局,让人感叹不已。
王华不是简单的复制生活,而是在描摹中"布置"许多思考。读王华的小说,能真切地感受到她的文章来源于生活。她既是一个观察家,又是一个思想者。她的许多作品颇有警世钟的意韵,如《桥溪庄》对环境污染提出的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