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电改中关键一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继深圳、蒙西试点改革方案获批后,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等五个试点省区也已形成初步的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将在7月底前形成最终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有望年底前获批并于明年正式实施。
按照国家发改委此前下发的《关于扎实做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是“建机制”,不能简单地以降低输配电价作为试点目的,同时试点地区可因地制宜体现地区特点。在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大原则下,湖北作为全国联网的中心,核定输配电价体系复杂,还要考虑过境线路等。宁夏在此次改革中则有着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和在成熟的工业园区成立独立售电主体等任务。而贵州将探索组建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等。
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决定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改变现行电网企业购销差的盈利模式,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也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破冰之举。今年3月底新电改方案公布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又增加了蒙西、湖北、安徽、宁夏、云南、贵州等六个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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