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9日电(记者徐海波)武汉将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记者日前从武汉公积金中心获悉,武汉中心城区职工及其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不得低于208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63元。同时,月缴存额超过3637.4元的需缴纳个税。
据介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上一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核定。根据湖北最低工资标准,武汉中心城区职工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1300元,新城区为1020元。根据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的要求,2015年,武汉中心城区职工和单位的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208元、新城区为163元。
同时,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4年武汉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624元。根据规定,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武汉职工可免税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为3637.4元,超过部分需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