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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月嫂不再凭“眼缘”
2015-07-07 09:02:42
 

  本报讯(记者张莹)近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规范与界定。这两项标准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根据《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年龄应在18岁到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该规范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共6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

  《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把家政服务机构从低到高划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星级,字母数量越多,表示家政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越强。其等级划分依据家政服务机构在综合实力、人力资源、业务管理、服务质量4个方面指标情况进行评定,每大类内容都有细化的评定标准。

  家政服务机构的评定,将由国家标准委下设的专门机构来进行打分、评级,最终按评定结果对各家服务机构挂牌。将来,消费者可根据挂牌情况确认各家政服务机构的级别水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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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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