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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营收“保护费”团伙落网成员“实习”工资每月三千
2015-07-07 03:02:49
 

  本报讯(记者孙宏阳)强收摊位“保护费”,每月给团伙成员发工资。一伙盘踞在常营附近的敲诈勒索团伙近日被警方抓获,7名成员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租住在常营某小区附近的刘某和妻子从事正当的早餐店生意。但从3月开始,刘某经营的早餐店被自称“二龙”为首的一伙人强收保护费,并用言语威胁,接二连三地以聚众堵门的方式强行阻止经营。眼见对方人多势众,害怕遭到报复的刘某只好选择了妥协。3个月内分三次将8000元“保护费”交给“二龙”及手下人员。同样从事早点摊生意的崔某、赵某也难逃厄运,迫于“二龙”及手下的威胁,崔某分两次交了3500元“保护费”,赵某分五次将“保护费”11000元交给“二龙”及手下人员。

  选择息事宁人的三位店主并没有因此改变处境,随着“二龙”在附近开设了自己的早点摊和水果铺,敲诈勒索的行为愈演愈烈,每日9时30分后,他们便禁止三人的早餐店继续营业。

  忍无可忍的3位店主最终选择报警,刑侦总队会同朝阳分局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经过调查核实,3位店主所属小区物业公司对涉案区域没有管理权,且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出租及借用过该区域,从未委托任何人员对此区域进行秩序维护和其他管理活动。

  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经核实,团伙头目“二龙”真实姓名为钱某(男,29岁,黑龙江人)。该人手下有6名团伙成员,白天一同聚集在钱某的出租房内,晚间暂住在该楼地下室。他们每天除了在钱某经营的水果铺及早点摊帮忙,就是在小区周边摊位索要“保护费”。7月1日10时许,侦查员兵分三路,将嫌疑人钱某及手下6名成员一举抓获,并当场查获砍刀两把。

  经讯问,7名嫌疑人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供述,该团伙以钱某为首,其他成员每月从钱某手中按月领取工资,“实习期”工资每月3000元,两个月后“转正”涨到4000余元,钱某负责团伙成员的吃住等费用。自今年3月以来,共收取“保护费”两万余元。目前,钱某等7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小微

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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