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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月嫂”立规值得期待
2015-07-07 01:02:26
 

  国家标准委7月5日批准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规范与界定,新国标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7月6日《人民日报》)

  随着这几年生育高峰的到来,“月嫂”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职业,其身价也是一涨再涨。然而,由于月嫂的素质良莠不齐,整个社会缺乏对月嫂正规的评价体系,月嫂市场比较混乱,月嫂领域的各种乱象也层出不穷。比如,很多月嫂上岗仅凭一张培训证和一张健康证,至于月嫂的等级一说更是家政公司自己的“包装”,很多月嫂不具备应有的职业技能,仅仅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往往让雇主在选择上无所适从,纠纷时有发生。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经透露,2009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涉及月嫂、育儿嫂的家政服务纠纷以年均54.3%的比例激增。

  其实,“月嫂”也是个专业技术职业,不是经过短期培训就可以“出师”的。因为“月嫂”不仅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更需要懂得医学常识,能根据产妇和婴儿的个体差异不同,采用不同的护理方法,使妇女在产前、分娩及哺乳期可以得到必要的支持、照顾和建议。否则,方法不正确,不但不能提升对母婴生活的护理服务质量,反而可能影响母婴生活健康,严重的还可能造成一些不可换回的后果。

  正因如此,此次国家标准委为“月嫂”立规,就很值得我们期待。从内容上看,这两个《规范》对月嫂职业进行了等级划分、星级评定、技能认定等,并详细界定了雇主、保姆和家政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将极大程度改变“凭感觉”选月嫂的模式,从一定程度上满足老百姓的服务需求,也标志着家政行业的日趋规范化。市场的天性是追逐利益,对家政公司而言,让家政业保持长久的生命力,无疑是最为关键的利益。笔者以为,为“月嫂”立规,既能保护雇主的正当利益,又能确保家政市场的有序发展,还以契约形式明确了公司自身的合法利益,无疑是多赢的明智之举。

  白杨林(知名时评人)


编辑:小微

来源 |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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