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昨天报道,暑假将至,“有偿补课”再念“紧箍咒”。近日,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有偿补课等,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
支持
确保执行力度
年年暑假,年年“禁补”。客观而言,通过为中小学校和在职老师画“红线”的方式纠治“有偿补课”,对遏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还中小学生一个名副其实的快乐暑假,无疑具有正能量。
但问题是,就以往的经验看,制止中小学校和教师暑期违规“有偿补课”,国家和地方缺的不是“禁补令”、“高压线”,而是“禁补令”的直接执行不力和有效实现途径的匮乏。多年来无数“禁补令”成空,也就有力说明了,暑期禁止违规“有偿补课”,仅靠单一发禁令“堵”的方式,并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整治、严查“有偿补课”,关键的两点就是要疏堵结合,既为暑期师生丰富暑期生活出招,又要在提升“有偿补课”自觉严格监督意识上下功夫,第一,釜底抽薪,丰富师生暑期文化生活,用疏的方式遏止“有偿补课”。第二,加大失职成本,严格明确监督不力问责制度,用“堵”的方式加大以往“有偿补课”监督问责不力成本。
余明辉
质疑
问责必须兜底
从法规上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既然教育部对教师“有偿补课”说不,不管有什么理由,教师都不能开展“有偿补课”,都要自觉遵守“禁令”。从职业上讲,教书是奉献不是索取,教书是公益不是功利。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职责。这就决定了教师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做好“分内的事”,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否则,把“分内的事”当作“分外的事”而捞取“外快”,不仅人为地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败坏了教师队伍的形象,损害了教育的纯洁性。
只有启动问责机制,对教师“有偿补课”者,从严查处,才能药到病除。比如,对于教师“有偿补课”,发现第一次的,在当地通报批评,扣发全年除工资外的所有奖金、补助等福利;发现第二次的,停发3个月工资和福利;发现第三次的,一律开除出教师队伍。果如此,看哪个教师还敢搞“有偿补课”?
张颖辉
建议
提倡无偿补课
一年严过一年的“有偿补课”禁令,却始终管不住“有偿补课”,反而犹如“打不死的小强”那样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究竟是为什么?在笔者看来,禁止“有偿补课”终究是一种“堵”的方式,就是给予参与有偿补课教师严厉的惩处,比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等。但正如大禹治水需要疏堵结合一样,治理“有偿补课”自然也不能全部依靠“堵”,也要采取“疏”的方式。
所谓“疏”的方式,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利用假期组织部分教师开展“无偿补课”活动,让“无偿补课”取代“有偿补课”,将对教师的表扬奖励、职称评定倾斜等政策取代批评教育乃至行政处分等,还能解决部分家长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隐忧。“有偿补课”变“无偿补课”,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可能收到好的效果。因此,面对“有偿补课”禁而不止的现实,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可以换种思路,尝试一下“无偿补课”呢?
赵连卿
提醒
让两头热降温
除了教师一方的利益驱动外,有偿补课盛行的另一个原因是有“买方市场”,也就是学生家长。正是在家长们“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心态的怂恿下,正是出于以补课提高成绩的寄托,才使得有偿补课变成“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买卖。其实,有关部门一再禁止学校和教师开办课后班、补习班,但是在监管过程中,很多时候最大的阻力偏偏来自家长,一部分家长有强烈的为孩子“赶超”进度的需求,甘愿为教师充当逃避查处的“挡箭牌”,这在很大程度上为有偿补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对此,我们的家长要明白一点:课堂才是教学的主阵地,家长拿出大量的金钱,其实买到的只是孩子正常上课就应该享受到的教学。明白了这个道理,家长就应该成为反对有偿补课的一方,而失去了家长们的支持和“捧场”,教师的有偿补课生意必将惨淡。由此可见,家长对有偿补课的理性认识和观念的转变,甚至比禁令更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张宗辉
三 言 两 语
禁补令以前似乎也不少见,关键看监督力度了。——许劲松
不补课,可有没有其他活动,让学生们有所期待呢?
——程明目
只有严惩,方能杜绝。
——蔡笑飞
既保安全又能学习长进,补课本身没错,关键是有偿。
——张阜明
有偿补课是一种普遍现象,没有有震慑力的法规,执行起来很难。——赵坤
不补课,家长们会担心输在起跑线上。——张固中
杜绝有偿补课,家长至关重要。
——薛为军
记得小时候的暑假,有很多实践活动,比如下乡,比如各种兴趣小组。现在都没有喽!——马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