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姚进)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该基金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场需求,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打造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新引擎。
根据方案,基金总规模预计为3000亿元。首期1000亿元,存续期限5至10年,投资期后可发起设立后续基金。基金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保险机构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
方案明确,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设1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出资设立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设立、募集和管理。有限合伙人由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担任。
投资范围方面,方案提出,基金和中保投资公司应在协议和章程中明确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最低比例。在此基础上,基金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健康养老、能源资源、信息科技、绿色环保、中小微企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