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成龙、通讯员鄢祖海)先开工建设再补齐环评手续的“取巧”行为,将在武汉不再适用。昨日,武汉市环保局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新闻通气会,该市环保部门表示,将严惩“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擅自变更项目”等环评违法行为。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是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今年来,该市环保局对全市市级及以上级别建设项目和各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96个,其中“未批先建”项目达44个,未落实环保“三同时”项目52个。
以往发现环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只能责令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可边建边办,逾期不办才会被罚款和责令停止。如今,这种补办手续的行为被叫停。
该市要求,环评违法项目除面临罚款外,必须立即停止建设、生产或使用并限期补办手续,建设单位若拒不执行,案件将被移送公安机关,有关责任人将遭行政拘留。此外,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国字头”单位若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将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