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7月2日电(记者张华迎)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半年来,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共有47件举报经查证有效,目前相关奖励兑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为鼓励和保护公民的环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今年1月,天津市环保局发布实施《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对于市民举报的有效证据或线索,经环保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视情节分别给予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根据《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公众可通过信访、电话、网络、微博等平台向环保部门举报天津市域范围内发生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使用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规定标准的燃煤及其制品等10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