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6月26日电(记者刘巍巍)自25日起,江苏苏州中航气瓶检验有限公司计划用两天时间,对2000只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集中处理。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监督,并提醒市民勿使用报废钢瓶,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该公司总经理刘红兵介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GB-8334-2011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超期气瓶必须由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强制性报废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必须要进行破坏性处理,使之无法再次投入市场使用。
据悉,该公司将在两天内集中报废处理2000只钢瓶,全年计划报废处理15000只。
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陈燕飞介绍,目前苏州市约有160万只正在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每年的报废量在4万只左右。有部分不法商贩将已经报废的钢瓶翻新,销售给不知情市民,带来安全隐患。
“此次集中报废钢瓶,就是为了提醒市民不要使用来路不正的钢瓶,同时督促充装单位及时送检、报废,消除安全隐患。”陈燕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