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涉入南加月子中心案被控协助重要证人逃离美国的华裔律师梁志毅,其代表律师利德特(James D. Riddet)于22日提出动议指出,梁志毅坚持依合法途径让关键证人回国,并认为检方不应采用弃保潜逃的产妇易某供辞,因为她诚信有问题。律师23日分析,录音档的中、英翻译有太大的操作空间,认为案件审讯时间将较长。
利德特于22日向法官吉尔福德(Andrew Guilford) 提出书面动议,要求举行保释金听证会。据利德特提供的书面动议,指出梁志毅愿意提供2项在美国的财产,梁和妻子奇(Qi,音译)自愿交出护照,连同至少9名梁的亲友,都愿意担保梁不会弃保潜逃。
利德特指出,梁志毅于5月15日被捕,在5月18日见法官Douglas F. McCormick,法官McCormick提出10万美元的保释金。但因为检方提出反对,认为梁志毅会弃保潜逃,法官Cormack J. Carney才下令继续拘留梁志毅,不得保释。
利德特指出,他提出保释动议,除了因为很多人相信梁志毅的诚信,也因为控书中指出,梁志毅帮助2名月子中心案关键证人(Material witness) 购买机票,逃回中国是错误的说法。新的证据显示,控书中有很多内容都存在误导。
保释动议文件指出,易某回到中国后,与检方证人D.L. 在电话通话期间,并没有证实购买机票的人就是梁志毅。易某支付梁志毅6000美元,是确保她会回到美国,而不是逃离美国。易某在申请签证、及入境美国时,多次作出虚假陈述,这显出她的诚信有问题,她的证词不应该被采用。
当D.L. 与梁志毅讨论易某和丈夫逃回中国事件后,梁志毅表示,会等事情结束后,向法官提出撤销拘捕令(Arrest warrant)的申请。
梁志毅同时表示,他相信易某并没有在关键证人名单上。当D.L. 问梁是否可以帮她逃跑时,梁说不行,因为这样做是违法的行为。当D.L. 坚持要离开时,梁表示他会基于D.L. 的现状向法官提出动议,等法官批准后,D.L. 才能回国。梁同时告诉D.L.,如果不能成功出境,小孩可以与外婆先行回国。
律师王婧表示,利德特的动议内容几乎推翻了检方之前的说法。她认为案中的录音内容将是关键,一样的中文内容,但在选择英文动词或名词作翻译时,会出现完全不一样的解释。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有不同目的作翻译,翻译后的英文意思都将有所不同。她认为案件并不会像检方所说,可在3至4日内完成。(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