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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污染排放指标可“买卖”
2015-06-26 07:27:40
 

  湖南日报6月25日讯(通讯员 苏平 记者曹娴)昨天下午,邵阳市发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邵东县莲湖五金工具厂等5家企业,与邵东县环保局完成了第一笔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这标志着今后该县SO2(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氧量)等七类污染物排放权的排放指标,将正式摆上“柜台”进行买卖。

  根据方案规定,邵东县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必须通过排污权容易购买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指标后方可获得环评审批。而可转让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必须进行申报并经审核登记后方能进行转让;新增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量的需求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量进行购买;排污权初始分配结果、排污权指标供求信息和交易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权交易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来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如排污企业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剩余部分可通过出售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


编辑:小微

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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