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4日讯(王建孙佳岩记者谭迎春)省政府24日召开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主要精神及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全面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针对部分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不平衡,机构组建和人员划转没有到位,存在“等靠”思想,导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等问题,会议要求,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突出三项重点。一是尽快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省编委《指导意见》精神,尽快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整合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统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并按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划转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7月底前完成市、县和农垦、森工系统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批复工作,10月底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完成机构组建工作。二是做好资料移交和工作衔接。要制定详细、周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和工作衔接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实施。坚决杜绝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断、登记秩序混乱、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确保工作无缝对接和平稳过渡。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再造和窗口建设。各市(地)都要选择一个试点县(市),借鉴学习林口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类不动产管理和登记工作的业务分割点,分清部门管理和登记各自应负责的具体事务,尽快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在各地政务大厅或国土资源办事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为明年全省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建立月报督办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同时,省编办和省国土资源厅要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地)进行联合督办,必要时,省政府要进行约谈问责。
副省长于莎燕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