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要靠群众维护。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杜绝民警暗箱操作,消除不规范执法的特区和盲区,关键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在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和风险点,我区公安机关除了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外,还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评价体系,有效防止执法的随意性、模糊性和逐利性,努力营造健康的执法生态和社会生态。
执法规范不规范,群众说了算
因为购置了新房,5月22日下午,贵港市市民谢剑萍和爱人来到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户政管理室,将此前落户南宁的户口迁回贵港。仅用了半个钟头,户籍民警黄虹帮她办妥了相关手续。
“请您对我们的执法服务进行评价。”让谢剑萍颇感意外的是,手续办完之后,服务台一旁的行政执法服务评价器响起一段语音提示。结合自己的办证过程,谢剑萍点击了评价器上的“非常满意”按钮,完成了对民警执法服务的评价。(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过去办事都是找门路托熟人,现在民警不但主动服务,规范执法,还要看我们‘脸色’,这种变化让人心里热乎!”谢剑萍说。
窗口服务单位是公安机关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最前沿,窗口单位的执法规范与否,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针对以往出现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服务不规范、警民沟通不畅等问题,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在窗口执法单位引入行政执法服务评价器,把执法评判权交给群众,群众只需点击评价器上的“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按钮就能对整个执法活动亮出态度。
“执法评价仪既像一面挂在身边的‘反光镜’,又像一支在岗的‘督察队’,我们办理的每项执法服务,群众都有权评价,这对我们是极大的监督促进。”户政管理室主任黄洁珍说,有了评价器,大家都鼓足干劲,不放过执法过程的任何一个关键点。
执法过程规范不规范,群众心中有杆秤。围绕让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全区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公开化上持续发力,让群众评判和检验执法活动,堵住执行办案各个环节的漏洞,确保每一个执法活动经得起检验推敲,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
执行案件回访,让当事人也有发言权
执法办案是否规范,办案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案件当事人最有话语权。
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拥护和支持作为把握执法工作的主动权,全区公安机关不断拓展让当事人参与执法的监督渠道,从细节入手,尽最大可能和努力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使规范执法成为广大民警的行为习惯。
2014年12月27日,在东兴市公安边防派出所辖区的一个手机专卖店内,一个价值5000多元的手机被掉包。店员报警后,派出所民警根据现场监控图像,只用3个小时,便破了案。
“民警处警及不及时,执法办案过程中规不规范,赃物返还有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案件办结后,派出所派出专门执法监督员就接警到达现场时间、处警态度、现场取证等9类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面对民警恳谈式的“面对面”回访,当事方手机店员工钱亮春不但点了赞,还就规范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规范无小事,细枝末梢抓落实。在推进执法规范化的进程中,东兴市公安边防派出所在强化办案场所,同步实现录音录像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制度,通过执法回访的“常态化”,打通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地生效的“最后一公里”。据统计,今年以来,东兴市公安边防派出所共回访刑事案件近65起,回访治安案件300余起,基本做到有案必访,确保了案案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落棋有声。“通过案件回访,促使我们执法所有程序必须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派出所所长罗起宝告诉记者,这同时也杜绝了民警搞“潜规则”,办人情案和关系案,确保执法程序、执法过程、执法结果都公平公正。
引入第三方评判,聆听更多“好声音”
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为规范执法注入“强心剂”,我区公安机关还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
桂林市秀峰区甲山村村委会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近年来,随着城市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这里的房屋建设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今年5月,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甲山派出所接到甲山村村民王长德的报警电话,称其在自己宅基地建房时,与邻居秦永刚发生纠纷,被秦永刚推倒在地。
派出所民警随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得知,原来,因为看到对方把建筑材料堆放在路面上影响到交通后,秦永刚随口说了几句,但没想到这成了导火线,两人大吵了起来,互相推搡才导致王长德所说的一幕。随后,民警把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
秦永刚的另一个身份是甲山村的副村长,王长德认为,派出所民警在调解时会偏袒对方,便提出让其他人员参与调解。甲山派出所当即邀请甲山村委会副主任秦永鹏和甲山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副所长张耀天两名执法监督员来到现场参与调解,并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判。“此次调解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做到了公平公正。”王长德心服口服,最终与秦永刚顺利达成和解。
在甲山派出所,像秦永鹏一样的执法监督员一共有12名。这些执法监督员均由当地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公开选举产生,当辖区居民认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存在不规范行为时,就邀请他们来监督评判,以确保执法公正。
“把案件交给第三方来监督评判,杜绝了民警在办案中出歪招,使阴劲,保证了案件办理没有瑕疵。”秦永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