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阳)日前,和平区召开落实市审计局审计决定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石季壮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4年11月17日至2015年1月23日,市审计局对和平区2011年至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审计决定,对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和纠正。
石季壮讲话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时间要求,立即执行市审计局的审计决定,坚决落实审计决定中的各项要求,坚决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积极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学习,增强自身素质能力。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建委、区卫计委、区金融办、区人防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公安和平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