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村民疑有关部门违规征地 9000万补偿款去向成迷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村民向中国之声反映说:他们的口粮田在两年多前被莫名“征收”,总面积约2500亩,而蹊跷的是,政府文件中明明规定每亩地的补偿标准是9万元,但村民最终拿到手的却只有每亩5万4千元,
从9万到5万4,我们来算一笔账,一亩少了3万6,那么2500亩的话,就是9000万元。那么,这90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去了哪里呢?通辽市科尔沁区的征地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呢?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社区新立屯村村民马俊清向记者讲述了两年多前村里张贴公告时的情况:
马俊清:晚上四点多钟,贴出个布告来,说公路南的地占了,9万一亩,等第二天早上一去,9万的公告没了,贴出个5万4来,一亩地差3万6 。大伙就琢磨,这3万6咋就没了呢?
魏家窝堡村村民张凤英也对一夜之间截然不同的两张公告记忆犹新:
张凤英:头一天贴的写的是9万,就是那种大红纸,贴完了第二天就没有了,又贴了一个5万4,也是红纸写的。
记者:有盖章吗?
张凤英:哪有盖章,就是大红纸写的黑字。
据村民们提供的2013年1月发布的“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土地收储项目征收公告”记载,“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城乡群众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通辽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区委、政府研究决定,对红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两宗土地进行征收改造。”
据显示,此次征地两宗地块总面积2500余亩,收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为,大田作物用地:9万/亩,其他地上物根据实际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另据新立屯村部分村民提供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记载,甲方(征用方)为新立屯村,乙方为被征地农民,其中,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为5.4万元/亩。据魏家窝堡村部分村民提供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记载,甲方(征用方)为科区土地储备中心,乙方为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同样是5.4万元/亩。
按照村们的计算方法,1亩地的补偿款差了3.6万元,2500余亩地就是9000多万元。
村民们介绍,他们签订《土地征用补偿协议》的时间大都在2013年年初,签字实属无奈。新立屯村民伊贵友向记者讲述了2013年初家中被砸时的情形:
伊贵友:那时候说征地,我们不签字,然后来的前后都是车,拿着铁棒子不让出屋,两边全是砖头往里飞,赶雨点了那砖头,把屋里的玻璃都砸了,连锅盖,里头装的鸡蛋,锅都砸漏了。
记者:报案了没有?
伊贵友:报案了,来了。
记者:谁来的?
伊贵友:红星派出所的,然后也告诉大队了,后来这是就撂下了,没人管了,就是签字没签就来打来了。
村民薛炳山介绍,那段时间家里被砸的还不止伊贵友一家。
薛炳山:东院就是李进山,他砸是砸东院去,我们两家房子紧挨着,把我的就砸了。我这是从房后砸的,窗户都杂碎了,玻璃全碎了。砸完了以后,那帮人就说是砸错了,然后又砸他那个,也是那么砸。
记者:你报案了没有啊?
薛炳山:报案了,当时110都来了,可啥也没管啊,第二天,大队也去了,也没人管了,让我自己弄点塑料布钉上,你不告诉我我也得钉啊,冬天冷的受不了啊。
村民们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家中被砸是否真的和拒签征地协议有关呢?新立屯村书记张库:
张库:那我不知道,你得问派出所。
红星社区派出所所长刘义军表示,派出所无法查询相关记录:
刘义军:底子因为现在我们搬家,搬家电脑全都清空了。现在查2013年的只能上局里有网的地方,区分局,他们直接都能上网,我们这现在没网。
在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无法查询到2013年3月的相关记录。
工作人员:这个我们这还真没法给你提供。
记者:为啥呢?
工作人员:他所里接的警,如果是治安案件,有的都不上报,说白了。
村民张海武介绍,2013年至今,他们先后多次向上级反映问题,期间,部分村民因“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那么,村民们所说的900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究竟去了哪呢?记者首先找到了新立屯村民提供的征地补偿协议上的甲方——新立屯村,向村支书张库了解情况。
记者:这次被征地的面积是多少亩?
张库:1391.2亩,都是耕地。1亩地,我们村上得3万6,老百姓得5万4。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其中第七款为“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该条还规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那么,张库所说的分配方案是否经过了这样的程序呢?
记者:你们是经过村民代表的同意还是村民大会的同意?
张库:经过村民代表的同意。
记者:请您提供一下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
张库:相关证据你得到我们商务局去,具体找他们去。因为这个征地是我们科区储备库征地,他们具体做的啥我们不知道。
记者:征地的批准文件您出示一下,我看一下。
张库:具体文件你得去科区商务局去找,所有反馈的东西都在他们那呢。
但在采访中,多位村民代表告诉记者,村里并没有就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召开过村民代表会议。
按照张库的说法,记者来到科尔沁区商务局,一位姓许的副书记表示,相关情况和商务局没关系。
许书记:有点太天方夜谭了,跟我们是肯定没有关系的。
记者还先后两次到魏家窝堡村村民提供的征地补偿协议上的甲方——科尔沁区土地储备中心了解相关情况,均未得到任何回应。
发稿前,记者又来到科尔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玉顺表示,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刘玉顺:我把这个事情了解清楚以后跟你联系。
记者:您大概多长时间跟我联系?
刘玉顺:我想一天两天肯定能搞清楚,我们了解一下好吧?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核算下来,征收超过600亩耕地就要经过国务院批准。那么,科尔沁区的这次征地相关程序是否合法?9000多万元的补偿款又是否真的打到了村委会的账户上?这些钱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有关这些,中国之声今天还将继续关注。 (记者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