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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违建台账 追究失责干部
2015-06-16 07:56:12
 

  本报屯城6月15日电 (记者王培琳通讯员邓积钊)屯昌县委、县政府昨天召开全县开展违法建筑3年攻坚行动动员会,宣布利用3年时间,深入开展对全县违法建筑的集中整治行动,力争到2018年6月底前实现违法建筑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全面实现依法建设。

  行动会确定,今年9月底前,对全县违法建筑再次调查摸底,针对每一栋违法建筑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台账。今年7月至2017年12月,对违建分阶段、分区域集中整治。

  据初步重点摸查,屯昌重点地区违建仍高达9094.35平方米。并且存在着少数党员干部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有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纵容、包庇或参与违建行为,倒卖土地,中饱私囊等问题。

  屯昌确定的打违重点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违建。在县城重点整治主要街区、主要市政道路两旁、城中村及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以及市容环境的违建。在县城城郊结合部,重点整治水口村、竹头塘村等违建等。

  县委书记田志强说,各镇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在责任范围内发现问题该打击不打击,该审批的不审批,该处罚的不处罚就是渎职。

  凡是党员干部、公务员涉及到违建的,要主动带头拆除;凡是不干事、不作为的或抵制造成影响的,坚决查处,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建筑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凡是党员干部、公务员、教师等国家工作人员涉及其中的,要主动带头拆除,禁止出面说情,寻求变通、开脱,凡是抵制或散布不良言论造成影响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从严处理。


编辑:小微

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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