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振杰)6月1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保监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共同推进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重大技术装备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由于其技术复杂、价值量大,且直接关系用户企业生产经营,在首台(套)产品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是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省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保费适当补贴,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对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且投保“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省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实际投保费率按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按照示范条款开展“综合险”承保业务,风险共担、收益共享。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