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今年28岁的郑某是一上网服务中心的技术总监,其被指控内侵货源、外占货款20余万元。最近,郑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郑某犯职务侵占罪和合同诈骗罪。指控称,在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其利用身为技术总监的职务便利,在为4家公司负责购买电脑配件进行维修时,利用预借货款的方法,侵占显示器、主板等共约9万余元;
2013年5月至8月,其与被害人李女士签订货物购销合同,在收到李女士给付的货物后,其拖欠货款14万余元并逃逸。
庭上,郑某认可侵占的事实,但对所指控的货源数量和价值有异议。对于合同诈骗的指控,郑某称,自己是先付了一部分货款,但因为对方总找自己要钱,“我是被逼得无奈,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了才逃匿的。”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