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近日,江陵县地税局本着“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退尽退”的原则,受理办结了4笔前期误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退税事宜,合计退税690255.19元。
由于退税流程较为复杂,为提高工作效率,该局事前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提交的纸质资料,经过资料审核、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层层审批,最终办结完成了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退税事宜,有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局通过此次事件也加强了对退税环节的管理,完善了退税管理流程,进一步做好依法征税。
(罗丹 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