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全面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义乌市专门出台了招选企业入园区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具体条件为三项:一是对未持有工业用地的生产性工业企业,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三年在该市缴纳国税、地税总额均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二是已经持有工业用地的生产性工业企业,从2012年开始,连续三年在该市缴纳国税、地税总额均超过200万元且亩均税收不少于30万元;三是税收核定范围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基金,含增值税出口免抵额调库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
(陈瑛 马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