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政府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首套房最低首付3成,允许首套房贷利率最低7折,全区公积金开展异地贷,一人买房,j家庭成员的公积金都可以用……总之,各种关于买房的利好政策打包推出。
首套房最低首付3成
与之前的楼市政策相比,此次发布的新政更加明确清晰。
在首付比例方面,《意见》提出,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包括公寓式住宅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是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经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的,按首套房对待。
《意见》除了鼓励民众买房,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信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取消住房面积限制
《意见》明确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套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优化了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取消对商品住房户型设计“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以上”的限制性规定;取消了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必要限制性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存量商品房促销的力度并全面落实购房落户政策。
公积金买房人性化
想使用公积金购房的朋友们可以欢呼了,《意见》规定,家庭直系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中任何一位购买普通住房的,经本人同意并能够提供有效证明,均可提取其他家庭直系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买房。同时,可以进行区内异地贷款业务,就是说,在我区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想在异地购买住房,可以申请异地购房贷款,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更令普通工薪族高兴的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更加人性化了,《意见》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和公寓式住宅的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减免住房交易税费
买了新房,旧房子就要出售。以往,出售二手房,要缴纳许多税费,现在不用了。
《意见》在关于税费减免方面,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个人将购买2年或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或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差价征税营业税。对于个人出售自用了5年以上的住房,并且属于我区范围内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意见》在进一步减轻住房交易负担的同时,也对买房契税做了合理调整。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