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3日讯(记者周晓梦通讯员吴海青)“近期省林业厅正在制定关于林业系统内部责任追究的办法,自己向自己开刀,填补管护工作现存的一些漏洞。”今天,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人对记者说,为使林业系统所有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管护责任,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目前省林业厅制定的《海南省森林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预计本月出台。
同时,省林业厅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盗伐、非法运输等破坏林木资源的行为。
从6月3日起,省林业厅将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县非法侵占、乱砍滥伐、盗伐,破坏公益林,破坏自然保护区(林业部门管理的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资源,破坏全省林区林场、天保林资源,全省非法运输木材、非法加工林木产品,全省森林资源案件以及全省非法经营苗圃、苗木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同时,从6月1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王雄进介绍,在排查筛选的案件线索中,还将对确定的重点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
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说,将以万宁市重阳木被盗挖案件为警示,在全省范围内掀起新一轮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如果群众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涉林违法行为,可及时向省森林公安局举报,举报电话为6534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