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日讯 (记者 刘江)6月2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副主任邢云、赵忠、吴团英、李荣禧,党组成员孙惠民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有关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实施方案》。做好落实有关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相关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人大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对我区7个设区的市加强地方立法机构、人员配备,起草制定立法程序,抓紧做好申报、审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指出,要抓紧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人大牵头承担的一项全面依法治区任务,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步骤。■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