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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举措保护耕地珍宝
2015-06-03 05:52:38
 

  本报讯 (记者 余昌旭)记者从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获悉:坝区耕地是我省耕地中的珍宝,我省采取多项举措,盯死守牢进行保护利用。

  在坝区耕地保护政策上,对坝区耕地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由改变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用途;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设立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禁地方城市主干道等线性工程通过五千亩以上坝区核心区;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范围批准宅基地;严禁扩大五千亩以上坝区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开展有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同时,实行三个不能:不能占用万亩大坝耕地、不能占用五千亩以上大坝集中连片耕地;不能占用千亩坝子核心区耕地。

  与此同时,我省建立坝区耕地动态巡查制度,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动态巡查实行周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对万亩以上坝区每年至少巡查一遍,县监管人员月巡查一遍;乡镇每周巡查一遍,每个坝区聘请一名土地协管员每天巡查。目前正在建设视频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航拍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坝区耕地进行监管,上下联动全方位坝区耕地保护监管格局正在形成。

  近些年来,我省加大坝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重点安排在五千亩以上坝区,提供建设,将湄潭永兴、威宁草海、普定马关白岩等4个五千亩至一万亩连片大坝建成万亩大坝,全省万亩大坝从47个增加到51个,坡度6度以下耕地面积共92万亩。此外,着重开展集中连片高标准万亩粮田基地项目建设,已建成16个面积20万亩,在建94个,将在两年内再建成120万亩。


编辑:小微

来源 |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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