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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楚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周银珍、马仕锋声明书
2015-06-02 16:52:23
 

  湖北日报讯周银珍、马仕锋系湖北新楚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为制止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损害周银珍、马仕锋的股东权益,受周银珍、马仕锋二人委托,河北尚悦律师事务所李常胜、张志良律师代为发表声明如下:

  各家银行、担保公司、贷款人等融资机构,个人及公司相关业务方,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需公司名义开展借贷、融资及担保等经济活动,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任何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为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开展借贷、融资及担保等经济活动”。因此,凡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借贷、融资及担保等经济活动,没有周银珍、马仕锋二人的亲笔签名,均为无效,周银珍、马仕锋二人均不予追认或认可其效力。

  特此声明

  湖北新楚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马仕锋、周银珍

  委托代理人:李常胜、张志良律师

  2015年6月2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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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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