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省财政厅、民政厅向雷山县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00万元。根据雷山县最新核查上报的灾情,省减灾办、民政厅于5月30日13时将省级救灾四级响应提升至三级。5月29日,民政厅工作组赴雷山协助指导救灾救助工作。
省民政厅在5月28日向雷山县调拨救灾帐篷200顶的基础上,根据灾区需求,再向该县增调救灾棉被250床、单衣裤500套、折叠床100张。并调拨黔东南自治州救灾帐篷150顶、折叠床100张,调拨黔南自治州救灾帐篷100顶,支持两州统筹做好面上暴雨洪涝灾害救灾救助工作。(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