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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理 拆建结合
2015-06-02 09:12:14
 

  ■ 本报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成和军

  在对违建形成持续高压态势的同时,《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也在探索建立源头治理,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注重源头 打防结合

  《方案》强调,要注重违法建筑源头治理,打防结合,完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基层组织”网格化管理,建立整治违法建筑包干责任制、村镇建设报建奖励制度、违建举报奖励制度,以及政府强拆费用追偿机制。

  作为违建的重灾区,三亚市近年来积极引导农村居民规划报建,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简化农村宅基地权属审核、农村房屋报建审批、房屋竣工验收审核换证等程序,对依法报建行为进行奖励,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居民合法建房的积极性,为因报建难而导致违法建筑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打开了局面。

  严格执法 加强安全监管

  整治违法建筑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方案》中强调,各市县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既要大胆工作,严格执法,又要防止简单、粗暴、野蛮执法;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做好重点、难点对象的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各种预案,加强对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管,保障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极端事件,真正把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抓实抓好。

  考虑到违法建筑的形成有其不同的历史原因,海口市在近年打违中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出台《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对以获取补偿和非法牟利为目的而建设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而对村民满足居住需要和为保障生活来源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建筑予以暂缓拆除,进行分类处置。

  合理处置 拆建结合

  《方案》还强调,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加大村镇规划报建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宣传好的典型,曝光典型违法建筑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拆违并非一拆了之,还要“合理处置,拆建结合”,《方案》指出,各地要重视“拆后”的处置工作。拆除违法建筑后要立即组织做好垃圾清运、土地利用工作。对于拆后的土地,已经编制规划的,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没有规划的或规划需要修编的,要高起点、高质量进行规划建设,防止违法建筑再滋生。

  同时,道路两侧、绿地上的违法建筑拆除后,还要及时进行道路修复和绿化;耕地、林地上的违法建筑拆除后,要立即组织复耕复植,做到“拆一处违建、治一片环境、收一方效益”。

  (本报海口6月1日讯)


编辑:小微

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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