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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借P2P拓渠道
2015-06-02 02:12:17
 

  近日,一些原本专属于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的金融产品,通过P2P“飞入寻常百姓家”。这反映出在牛市效应激发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借助P2P拓展渠道。

  分级基金、阳光私募这些颇为“高冷”的金融产品,现在正通过P2P悄然来到普通投资者身边。平台与一家基金公司达成合作,将募集来的资金用来参与股票市场的定向增发,投向该计划的优先级份额。这里的“计划”实际上就是一只分级基金。比如P2P标的起投金额为1000元,年化收益率9%,投资期限为30天;由某融资担保公司作担保,目前已经发行了51期,每期标总额为20万元至30万元。

  为何P2P基金产品收益率高

  “P2P化”的分级基金A与正常的分级基金A有何区别?第一,在“项目信息”中,平台对项目来源、担保方、投资方式等做了说明,不过,对于资金的具体投向则未透露,理由是该项目仍属于未公布期,需要避免对参与的定增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而普通分级基金多为有明确的跟踪指数或热门主题(如“一带一路”)。第二,在产品流动性上,P2P产品相当于锁定了30天的投资期限,而普通分级基金一般在工作日均可进行申购和赎回。第三,P2P“项目信息”中,注明引入某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100%金额保障。而普通分级基金A通常设定一个约定利息,但分级基金A的价格是波动的,投资者手中的分级基金A的市值也会有变化,且很多分级基金A并无到期还本的承诺。也就是说,在不发生意外风险的前提下,P2P产品的收益更为确定;而普通分级基金A的价格与市场利率有关。市场利率上行,其价格会下跌;市场利率下降,其价格会上涨。第四,在收益率方面,目前普通分级基金A的隐含收益率在6%以上已经算高的了。

  为何P2P产品的收益率远高于普通分级基金A?一是P2P产品的投资期限较长,因而基金管理成本较低。二是“绕开”证监会审批的P2P产品采取了以高收益率吸引投资者的策略。

  当心P2P“代销”风险提示不足

  像阳光私募这样通常由信托公司发行的“高冷”产品,现在P2P平台上,门槛低至5万元。按某P2P平台的相关产品页面所介绍,私募基金产品的借款人为了资金周转,在P2P平台通过质押基金受益权向投资者募集借款资金,以解决借款人的资金周转问题,而P2P投资者可获取借款期间基金受益权对应的高额浮动收益。投资期限3~12个月不等,每期标的金额为1000万元。

  该产品的收益率也比一般P2P理财产品高得多。通常情况下,阳光私募基金的资金募集方式为非公开募集。这是为确保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都为“合格买家”。防止普通公众被私募基金误导,监管者对阳光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有一定限制。并且阳光私募负有披露信息的责任。

  阳光私募基金的特性决定了在基金转让时,后续购买人是否也具备募集对象资格就显得较为重要,从合规性上说,阳光私募的后续募集对象应具备合格投资者条件。

  分析师提醒投资者,与许多P2P理财产品一样,这两种P2P产品都存在风险提示不足的问题。首先,P2P可否“代销”这样的产品,在政策上还存不确定性。其次,这些产品的风控机制并未向投资者披露,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此外,这两种产品本身都在市场准入和投资者准入方面设有一定门槛,而P2P产品相当于降低了这两道门槛,这对于难以评估和识别风险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在决定投资前需要多几分谨慎。(于建颖)


编辑:小微

来源 |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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