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6月1日电(记者傅勇涛、郑玮娜)记者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6月1日起,三亚市可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此前,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三亚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规定自6月1日起,三亚市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亚市作为国内最热门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在城市发展和管理上具有不少特殊性,对立法权有迫切需要。近5年来,三亚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176件,储备了600人左右的法律人才队伍。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苏东波说,三亚市获得立法权后,将根据三亚市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