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勇记者李承真)“长春市委、市政府已经连续两年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全市的重点任务来抓。当前,就是要全面抓好综合监管平台的启动运行。”长春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意海说,各县区包括四个试点单位都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长春市安委会明确六项具体任务,要求全市上下做好信息录入、完善标准、操作培训、自查自报、网上监管、动态考核。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办向市安办申请系统管理员用户,设置2名以上综合监管平台的专职管理人员,对综合监管平台进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属地政府继续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核实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划分,并在综合监管平台补录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和网格化监管信息,在生产经营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四一一”社会监督公示板;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标准,并及时在综合监管平台上发布,并实施差别化管理;属地政府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综合监管平台软件操作人员和安全隐患查报人员开展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办负责对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属地政府加强对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的宣传和普及,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监督检查。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单位应用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等工作;行业管理部门利用综合监管平台上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和事故数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每季度对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用综合监管平台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专项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专业监管部门及时登录综合监管平台,查看监管范围内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隐患信息、事故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及时依法处理综合监管平台上属地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移送的安全隐患和相应违法行为。综合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属地和行业、专业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在综合监管平台上开展隐患填报和长期不按实际报“零隐患”的行为进行查处。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办利用综合监管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对属地相关部门应用运行综合监管平台情况进行考核。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机制,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对属地相关部门应用运行综合监管平台情况进行考核。
张意海强调,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各级各单位将综合监管平台运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推进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可以齐头并进,也可试点先行,保证质量、保证时限。先重点后一般,优先把风险大的企业尽快录入网络,加强监管。对上报“零隐患”企业,作为检查执法重点,加强联合执法;结合“安全生活月”活动,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研究解决问题,对超出自己职责的及时通过安办逐级提交。属地解决不了的,及时提交市安办,共研究解决。
按照时序安排,6月底前,试点单位深入推进综合监管平台的全面运行,覆盖到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7月,开始试行对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进行网上考核。从6月开始,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全面启动运行综合监管平台;7月底,市安办开展专项巡视督查;10月底前,覆盖到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年末,综合监管平台在全市全面实现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