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7日电(记者陈弘毅)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进行备案即可。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卫计委获悉,福建将进行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包括改一孩审批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等。
福建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处长徐正平介绍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更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同时,对于群众确实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在群众登记后,将当场予以发证。”
福建对于再生育审批也将精简和规范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可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此外,福建将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即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除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
徐正平还表示,福建再生育审批权限将由目前的县一级卫生计生部门下放到乡镇(街道),并将对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相应处罚,如把虚假承诺者的失信记录纳入失信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