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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办可否及时办
2015-05-27 07:03:30
 

  我叫任臣善,卫辉市孙杏村镇大任庄村人,大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村将公路边大约100亩农田卖给外地一家企业做蚕场,后又转手另一家企业办娱乐场所。后这家企业停工倒闭、土地闲置。企业主出走不知去向。十年前,土地已经荒芜,本人看到土地撂荒十分可惜,自2012年着手开垦,动用四轮车、挖掘机、铲车,投入大量人工开垦,历尽辛劳,复耕大约10亩农田。在开垦过程中,村干部持默许态度。可是在复耕后,本人在2013年种了一季小麦,2014年种了一季玉米之后,村干部竟然不顾开垦人的利益,口头通知强行收回本人开垦的土地,另行发包给其他人种植。我有苦难言,要求镇政府主持公道,调查处理这一事件。

  5月11日,镇信访办立案受理我的信访案件,至今仍未有任何动静。5月19日,我前往信访办询问处理情况,希望信访办急群众所急,及时处理此案。不想信访办负责人竟答复说,要我回去等电话,两个月以内才会有处理结果,要按程序办。按说,小满已过,小麦即将成熟,收麦种秋也只是十天半月内的事情,若再等两个月处理结果再下来,即使作出处理结论,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信访条例规定的处理程序60天只是最长时间限制性规定,并不是说每个案件非要等待60天不可。信访工作五大原则第三项就是“依法及时”。(见信访条例第四条)

  因此,我认为镇信访办应当把握最佳时机急事急办,及时化解纠纷。⑦3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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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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