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绿标”认证项目可获政策激励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贵州省2015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已启动。该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的项目,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给予财政政策激励。申报截止时间至9月1日。
据悉,为引导贵州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同意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建科综函[2012]165号)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省住建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工作。
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采取项目申报立项、专业评审、统一评价标识、统一管理的方式进行,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给予财政政策激励。
申报项目条件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GB/T50378-2014)或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试行)(DBJ52/T065-2013)自查、自评并通过初评,基本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或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
申报单位或委托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咨询和制作《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书》,并提供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项目所在市、州住建局签署申报意见并报送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简称省绿标办)。
贵州省绿标办安排对《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书》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项目由省绿标办提交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一、二星级项目由省绿标办授予项目标识证书和标志,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通过评审的三星级项目由省绿标办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兰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