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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走40万元工人工资被公诉
2015-05-20 19:01:54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文海宣)马永在负责小南庄旧楼改造土建及装饰工程过程中,携40万元工人工资逃离本市。经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马永仍未现身支付工人工资。检察机关认为马永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悉,该案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检方指控称,2013年下半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承揽的本市2013年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第一批)施工总承包3标段工程中的小南庄社区装修改造工程分包给北京吉泰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后罗胜军以挂靠经营的方式从吉泰峰公司承包小南庄旧楼改造土建及装饰工程,并把该工程部分工作转交马永负责组织工人施工。

  2013年10月31日,马永从罗胜军处收取40万元工人工资款后,未向数十名工人按约发放工资并逃离本市。经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马永仍未现身支付工人工资。后吉泰峰公司垫付了全部被欠薪工人工资款。

  去年11月26日,马永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认为,马永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小微

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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