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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7月1日起实施住房保障新政
2015-05-20 15: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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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5月20日 15:17:30来源:南京日报

岱山保障房——岱善润福城

上坊保障房——大里聚福城社区中心

迈皋瑞福城周边配建的商业体

花港幸福城周边新建的道路

花港幸福城配建的小学

岱善润福城配建的幼儿园

  近日,我市发布了南京市住房保障“1+4”文件,7月1日起实施。住房保障体系转型“1+4”文件,“1”指《关于推进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的实施意见》,“4”指4个配套政策文件:《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住房保障体系转型政策,对于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推动公共资源公平使用、加大困难群体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将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为什么要改革?

  扩大保障群体,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据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李真介绍,目前,我市保障房的形式至少有7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限价住房、中低价商品房、产权调换房、拆迁安置房,还有租赁和购房两种补贴,与此相对应的政策文件有几十个,政策存在交叉、不利于管理等弊端。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我市必须整合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根据新政,现有的住房保障品种被整合为货币补贴、住房租赁、产权购买三类。

  从保障范围来看,住房保障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对被拆迁家庭提供安置保障;另一方面是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但是目前我市保障重点侧重于被拆迁家庭,对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的保障亟需加强。为使全市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必须转变思路,出台新政,加强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数量急剧增加。这些人员中大部分暂时买不起商品住房,在社会上也很难租到合适住房,原有的住房保障政策对这部分人员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不利于保障面的全覆盖。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推行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既是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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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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