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贵州省公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据介绍,贵州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按照规划,到2020年,该省将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根据该《意见》,6月1日起,居民在户籍证的“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这一变化过程中,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统计等部门也将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一站式”服务保障制度。
随着《意见》的落实,贵州户口迁移政策调整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将更合理,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合法稳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贵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受到鼓励。(记者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