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蔡先生去年10月从洛杉矶市停车违规局收到罚单,虽蔡先生提证据证明不是他的车,仍继续收到对方向他追讨罚款的来信,于是要求对方举行行政听证会,希望将问题解决。但日前召开的听证会,仍未被撤销,听证人员表示要向上级请示后,才能做出最后决定,要求他再等十天,让他大惑不解。
蔡先生说,罚单指他去年4月21日中午近12时在洛市Figueroa街违规停车,罚他100多美元。但罚单注明的宝马汽车牌照号码及颜色都与他拥有的宝马汽车不一样,于是去信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违规停车者。唯对方仍要求他先付清包括延迟罚款共300多美元,再举行行政听证会。他除写信还曾亲自前往洛市停车违规局解释来笼去脉,有关人员仍坚持他先付清罚款再说。
蔡先生说,开罚单那天,他在普安那公园一家服务多年的公司上班,不可能跑到洛市费格若瓦街。而罚单注明违规停车的宝马是黑色,他的宝马是白色,且牌照号码完全不同,根本是“张冠李戴”。
虽罚单是去年4月开出,他是去年10月收到罚单,并于10月21日回信抗辩。
针对蔡先生遭遇,记者以电子邮件致函洛市交通局,询问蔡先生写信去更正错误的做法是否正确,及若需要改进那里需要改进?公关帕曼(Lisa Martellaro-Palmer)指出,蔡先生做法完全正确,但建议需在罚单指定的抗辩期间内申诉。
帕曼说,有时错误是工作人员在纪录时发生,如打错一个字母或号码,但也不常见。遇到这种情形最适当做法是在罚单规定时间内提出适当文件申诉,如此问题可以很快解决。
如果罚单收受者是在法律规定的21天后申诉,洛市现在允许符合少数情况的当事人提出“初步审核”要求 ,如“不是我的车”就是主张之一。但若初步审核结果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有必要先付清罚款及延属罚金,才能要求行政听证。如果行政听证结果对当事人有利,先缴交的罚款都会全数退回,反之会全部没收。(王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