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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05:01:09来源:浙江日报
潘功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我国微型金融组织目前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为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法律地位不够明晰,放贷活动缺乏行为规范,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制度等问题。发展微型金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金融工作的重点,鼓励多种机构、多种业态的微型金融组织发展,实现监管方式从“严准入+松监管+无退出”向“公平准入+适度监管+市场化退出”的转变,促进金融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