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雪莲郭菁)近日,顺义区民政局启动2015年上半年城乡困难患病人员医疗救助工作,封顶金额由2014年的16万元上调到20万元,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负担重的问题。
据介绍,具有该区户口、个人费用负担在1万元以上的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人员可申请享受救助。主要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930元的其他困难患病人员。申请救助人员需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工作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救助金额的确定以申请人的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和救助系数为主要参考,最高救助20万元。
顺义区从2005年起建立了困难群体大病救助制度,当时最高救助金是3万元,随后,每年都提高救助标准。截至目前,该区大病救助已发放救助款3185万元,为6730名困难病患减轻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