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5月18日电 香港终审法院18日驳回华懋慈善基金上诉,维持基金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的受托人地位。
龚如心在遗嘱表明把遗产拨归华懋慈善基金,但慈善基金和律政司对于基金是遗产的受益人还是受托人意见分歧。华懋慈善基金上诉至终审法院,18日法院颁下判辞驳回上诉。
终审法院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龚如心遗产的受托人,而非受益人。基金是以受托人的形式,持有全部遗产,而不是以无条件馈赠形式,接收遗产的任何部分。
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表示,判决不影响基金运作,暂时未就案件与律政司订下商讨的时间表,需要先由律师研究判词。
龚仁心强调,与法庭的裁决一样,遗嘱上已有列明,需要由监管机构协助监管,又说做慈善的宗旨没有改变,他相信政府和律政司也认同将遗产用作慈善用途。
华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师何文基表示,要尽快向高等法院寻求指示,需要与律政司方面开会,拟定计划,及商量如何成立监管机构。
龚如心生前是“亚洲女首富”,2007年4月龚如心病逝,留下800多亿港元遗产,并引发遗产争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