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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州出台条例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枸杞行为
2015-05-12 15:10:30
 

  新华网西宁5月12日电(记者曹婷)青海省野生枸杞主产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日前出台保护条例,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为。这部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条例将对保护野生枸杞、柴达木荒漠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海西州位于青藏高原柴达木盆地腹地,野生枸杞是这里盐碱地治理、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的优良乡土树种,集中连片面积达三十九万亩,是我国野生枸杞的主产地。

  这里出产的野生黑枸杞因具有抗氧化、滋补强壮、降压等功效,被市场热炒。随着价格飙升,近年来偷采和非法盗挖现象日益严重,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

  新出台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为野生枸杞叶的采集期,8月1日至10月31日为野生枸杞果的采集期,其余时间为禁采期。在禁采期采集野生枸杞果和叶的,没收采集的果和叶或违法所得,并处采集的果和叶价值或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违反海西州林业部门制定的采集技术规程采集野生枸杞致使植株毁坏的,处毁坏植株价值五倍的罚款,并责令支付补种三倍植株所需费用,由林业部门代为补种。

  条例还规定,盗挖、滥挖野生枸杞植株的,没收盗挖的植株或变卖所得;盗挖不足二十株的处植株价值五倍的罚款,二十株以上的处植株价值十倍的罚款;滥挖不足五十株的处植株价值三倍的罚款,五十株以上的处植株价值五倍的罚款,并责令支付补种盗挖株数十倍、滥挖株数五倍植株所需费用,由林业部门代为补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购野生枸杞植株的,没收收购的植株或变卖所得,并处收购植株价值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便于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条例规定,海西州政府将组织价格、林业、农牧、环保等部门开展野生枸杞生态、经济等价值核算和补种费用成本调查,经举行听证会后,制定野生枸杞植株价值、补种费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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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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