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澳大利亚新快网报道,一名塔州三文鱼农民到墨尔本担任一场婚礼的伴郎,他在告别单身派对上喝醉了2次,为此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据《时代报》报道,当时喝得烂醉的Jordan Bart Van Tuil跑入了唐人街西湖(Westlake)餐馆的鱼缸里抓走了一只价值300澳元的大龙虾。法庭获悉,Van Tuil偷这只昂贵的龙虾不是为了吃,只是为了开玩笑,结果却闹得很大。
26岁的Van Tuil11日从候巴特乘飞机到墨尔本的治安法院出庭,他被控盗窃、虐待动物和醉酒,他被判参加改造项目,避免了犯罪纪录。
治安法官John Doherty获悉,Van Tuil在今年1月24日盗走龙虾之后离开餐馆,员工跑出去追,但他消失在小宝活街(Little Bourke Street)。后来警方于凌晨1点20分在斯旺顿街(Swanston Street)看见他,他当时举起一个东西,不停地将它推向一群朋友。
当他看见4名警察走近时,快速走开但被拦截,他当时拿着一只龙虾,说是用50澳元买的,但拿不出收据证明。龙虾后来被归还给餐馆,Van Tuil被拘捕。
在11日的庭审中,Van Tuil没有代表律师,他告诉法官他很后悔,从来没想过伤害那只龙虾,他说这件事只是一个突发奇想的玩笑。但他说餐馆经理“没有看到这件事有趣的一面”,执意要提出指控。
他还说那只龙虾可能离开了水大约10分钟,而大家知道它可以离开水活4个小时。Van Tuil说他是渔农,每两周大概可以赚到1500澳元,“有2条狗靠他养”。
法官同意让他获得有条件改造,包括向餐馆写道歉信并在3个月内向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捐款750澳元。他还问这个处罚“是不是不算过分”。
法官说盗窃的最高处罚是监禁2年,后来Van Tuil说龙虾已经完好无损地还回去了,可能“在第二天晚上就被卖出去,而且可能已经被活煮”。
法官说“不能以醉酒和愚蠢为理由”,Van Huil则回答说“他不是想减轻盗窃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