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郑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实施办法》出台,2017年市区禁燃区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确保实现“蓝天白云”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郑州市禁燃区的建设目标是:2015年,市区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各县(市)禁燃区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30%以上;2016年,市区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各县(市)禁燃区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40%;2017年,市区禁燃区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各县(市)禁燃区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60%;2018年,各县(市)禁燃区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70%。
《实施办法》规定,在划定的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记者栾姗)